湖南日报5月30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庆林)“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但在年度考核中仍定为‘称职’;受处分人员相关材料未装入人事档案……”近日,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约谈会上,郴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一一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郴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查办案件1819件。其中,市纪委市监委查办166件,撤职以上重处分43件;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办1582件,撤职以上重处分320件;市直单位查办71件,撤职以上重处分32件。这些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到底怎么样?带着这个问题,郴州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连日来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近3年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回头看”,该市纪委监委发现27个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对11个县市区党委和相关市直单位下发整改函,要求在5月底前对照清单限期整改。同时,对多个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处理。目前,该市已对市规划局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原局长、纪检组长立案审查。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是个严肃的政治工作,不能重审查、轻后续。只有让每一个处分决定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体现纪律的严明公正,真正发挥处分的惩戒和警示作用。”郴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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