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对2个园区和6个市直单位(部门)的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各单位2016年至2018年3月31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及前期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解剖式”检查,共对170名受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理对象,采取查阅资料、系统查询、集体座谈、个别了解的方式,对案件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和工资奖金发放等进行逐一对照检查。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8个被抽查单位2288名公职人员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理情况进行“大数据”收集汇总。
检查发现,有的处分决定未送达或抄送到位,有的无党员大会宣布记录,有的处分决定材料未及时归入档案,工资未按规定执行,还有的解除处分办理不规范、不及时,有的受到司法处理却未及时进行党纪政务(政纪)处分。
下一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将针对此次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部门)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执行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湘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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