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纪委对4起市管干部违规“提篮子”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应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篮子”谋取利益问题。2003年至2013年,谭应球利用担任湖南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环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13家单位或个人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湖南投资A股股票、土地招拍挂、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预结算业务承揽、合作投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赠送的财物共1392.18万元。谭应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谭应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市金融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练军以亲属名义注册咨询服务中心向服务对象索要费用问题。2011年至2014年,周练军利用担任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以妻子周某、表侄子文某某的名义注册成立隆昌投资咨询服务中心,并以该中心或文某某个人为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名义,先后收受或索要多家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153万元。周练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周练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胡冬华利用职务影响通过配偶充当“法律顾问”谋取利益问题。2013年至2017年,胡冬华利用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其妻子贺某与请托单位或个人在表面上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其实没有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服务,而是在相关案件审理上提供帮助,以“法律顾问费”、案件介绍费等名义,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财物共185万元。胡冬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胡冬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4.宁乡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平利用职务便利为关联公司谋取利益问题。2006年至2018年期间,刘平利用其担任宁乡县城郊乡党委书记、宁乡县副县长、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乡县(市)常务副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12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建设、政府补贴、奖励拨付、安全事故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上述个人或单位赠送的财物共321.92万元、美元1万元。刘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刘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长沙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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