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是湖南最大的省情,维护健康水生态、保障国家水安全,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绿色发展和治水兴水非常重视,2013年11月在湖南视察、2016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湖南代表团审议、2018年4月到湖南视察时,都对推进绿色发展,保护好生态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守护好一江碧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系列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我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指示精神,开展了专题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重视前所未有,水污染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历史欠账正在逐渐偿还,特别是湘江和洞庭湖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绩,2018年,湖南省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0.0%,同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比全国优良率高19个百分点。但也存在部分区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环境治理任务较为繁重、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形势严峻、地方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治理理念欠科学、整体推进欠系统、工作手段欠精细、资金投入欠充分、群众主体欠积极等问题,建议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从目标站位、河湖长制、系统科学、资金筹措、群众主体方面入手,坚持“六路”发力,将治水兴水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治水兴水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水旱灾害频发,自古以来是我国基本国情”,“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治水兴水与治国理政的内在关系、水安全与民族复兴的重要关系,鲜明指出了治水对我国的特殊重要性。这一重要性在湖南尤为突出,全省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共有5公里以上河流5341条、总长9万多公里;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156个,洞庭湖是全国第二大淡水湖。这些江河湖泊,既是行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发电的载体,又具有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美化环境等功能,是维系生态系统的重要控制性要素。但从调研来看,一些地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治水兴水专业知识和能力、或者曾经从事过相关工作但不熟悉治水兴水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治水兴水主要是防汛抗旱,对一些基础性工作重视和投入均不足。破解这些问题,应深刻领会治水兴水对湖南的极端重要性,在新时代中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建议从三个方面予以破解:首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重要内容,深入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刻剖析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大胆提出对策建议。其次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治水兴水“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定期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研究治水兴水工作,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从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高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水兴水重大政策措施。再次强化治水兴水工作考核问责,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要严肃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在各级媒体公开曝光。
二是深化河湖长制:让干净、整洁、生态的“一湖四水”等河湖成为美丽湖南的新名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破解复杂水问题的有力抓手。调研发现,截至去年底,全省261个湖泊共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898名,并按要求对湖泊水域进行了网格划分,明确湖长,落实责任。治水合力逐步形成,河湖整治相继启动,群众参与积极,但也存在少数地方河长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有的地区技术力量薄弱、河湖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等,有的地区废污水排放居高不下,农村垃圾河、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水环境状况堪忧。建议充分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全面加强河流、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管等,从三个方面把保护与治理相关方案落实落细。首先明确责任体系,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重点,做到责任全覆盖,同时推动治河治湖工作走向常态化、长效化。其次注重协调联动,强化全局观念,协调联动各个部门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再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段一策要求,落实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整治举措,比如现在农村池塘未纳入河长制范围,可考虑将其包干到村组党员干部。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打好“山水林田湖草”流域共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他强调,治水要统筹自然生态的各个要素,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等。必须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针对新老水问题不断叠加的实际,坚持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出发,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积小胜为大胜。调研发现,治水兴水涉及部门众多,一些地区统筹协调不够到位,在政策沟通、工作衔接、数据共享等方面不充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存在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大局意识和补位意识不强,影响工作开展。建议处理好四个关系:首先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水是公共产品,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该管的不但要管,还要管严管好。同时需明确,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应充分利用水权水价水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其次处理好岸上与河湖的关系。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在水中,根子在岸上,应实行“水岸同治”,以治污为先导,做到水上与岸上一起谋划、一起治理,从根本上树立绿色发展方式。一方面控源截污,强化源头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另一方面整治水环境,强化内源治理,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再次要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治水兴水涉及全流域全环节方方面面,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行,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也不行,督察巡视一阵风更不行,应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环节,当前可以围绕洞庭湖和湘江重点,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在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等方面着力。第四,要处理好统一监管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统筹部署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沟通化解分工矛盾、查找弥补工作漏洞,实现信息共享、力量互补、无缝对接,形成强大治水兴水合力;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治水兴水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
四是创新投资机制:努力解决治水兴水资金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湖南大部分市州、县市区财政困难,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环境治理投入不足,部分地方存在“等靠要”的现象,主要依靠中央、省级资金投入。严控政府债务背景下,地方融资形势严峻,一些地方年度重点环境治理项目进展严重滞后,治水兴水的资金难题十分突出。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投融资机制:首先健全中央、省、市、县分级分类投入体制。争取中央支持,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投入体系;其次,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治水兴水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加大涉水资金整合力度,形成合力;再次,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治水兴水工程建设。捆绑打包发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洞庭湖流域治理省级专项债券,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第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优势,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在政策范围内,鼓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治水兴水设施。支持保险资金直接对接治水项目,拓宽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积极筹措治水资金。
五是加强科研创新:聚焦重大问题、突破关键瓶颈,形成治水兴水强大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愈益凸显,发展科学技术是人类应对环境污染等严峻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在当前来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是解决湖南治水兴水难题的重要助力,从长远来看,科技创新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根本出路。调研发现,各地对治水兴水领域科研创新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财政资金投入还不够足,重大科研创新成果还比较少,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还不够好,比如砷碱渣无害化处理问题、畜禽养殖废水治理问题、农村污水处理问题等,都需要进一步的科研攻关和技术突破。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将科研创新摆在治水兴水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治水兴水科研创新摆在全省科研创新的更加重要位置。具体可从四个方面着力。首先,加大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将治水兴水科技创新作为政府科研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进一步加大该领域研发经费投入。其次,突出治水兴水科研重点。在资金总量有限、技术基础较薄弱的现状下,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开展精准科研,杜绝“撒胡椒面”,如聚焦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进流域性水生态环境治理、水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关系等重点课题研究。再次,培养治水兴水科技人才队伍。放眼全球,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若干治水兴水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相关重点专项和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学开展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科研经费投入与产出良性循环。第四,实施重大项目招标和攻关,针对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砷碱渣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农村污水处理等重大现实而急迫的问题,面向全社会和全国以及省属重点院校进行招投标,鼓励专家学者进行重点攻关,力争从科技角度寻找到新突破、新路径、新方法。
六是注重群众主体:破解“政府干群众看”难题形成全民治水兴水生动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水环境治理关乎民生和社会建设。调研发现,公众对治水兴水工作关注度很高、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很迫切,但大部分人认为保护工作、特别是治理工作只是党和政府的事情,与个人关系不大,主动参与治水兴水工作的热情不高,对参与的方式和渠道不了解。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群众想什么党委政府就干什么,切实让群众从河清水净中感受到幸福。在强化政府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民资、民力、民办、民营、民享”的优势,使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共同发力,形成全民治水的生动局面。具体可从五方面聚焦。首先,发动全民捐资,目前社会各界对公益慈善助学的积极性很高,可以组织开发一批治水兴水项目,引导商会、企业家和干部群众积极捐资捐物,如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治污能力建设。其次,鼓励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厂区周边河道整治任务,认领垃圾河、黑臭河治理,加强环保自律。推动政企协作,借助企业资本和技术,实现治水与产业项目开发互利共赢。第三,引入第三方评估,鼓励高校等专业队伍对河湖生态进行评价,尽快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第四,借助民间力量。发挥群团组织、民间组织、村级组织的作用,组建各类公益环保小组、治水护水志愿服务队和专业技术服务团,发动各行各业为科学治水献策出力。第五,深化公众参与。在全社会弘扬“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良好氛围,发起设立市民监督团,通过媒体和自媒体等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曝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执笔:周湘智、胡立华、胡远志、唐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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