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海市出台《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从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五个方面,提出19条工作举措,加强对上海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五个方面具体是: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多措并举,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捷性;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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