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福建省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15项促进消费增长措施,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促进消费升级,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15项措施具体是:促进商圈(步行街)繁荣发展;鼓励开展形式多样商业促销;打造便民消费圈。发展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文旅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推动文化表演和体育赛事消费;推动“全福游、有全福”旅游消费升级;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和设施建设;发展假日经济;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促进消费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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