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资本市场正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实体经济潜能持续释放、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快速增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都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支撑、注入活力。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迈出关键步伐,新《证券法》3月1日生效,“注册制”全面推行,再融资条件精简,信息披露监管趋严,资本市场生态明显改善;另一方面,金融对外开放提速,更多外资券商获准进入中国开展业务,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更加紧密,企业直接融资机会将显著提升。为全面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新机遇,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发展,3月中下旬,我们邀请部分上市服务机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省直部门、园区,开了4场专题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部分企业,形成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加快推进“破零倍增”
湖南省近三年来新增A股上市公司总数在中部排名第一,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仍较大,各市州存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力量投入不平衡等问题,后续发展乏力(见图1)。
图1
建议:抢抓IPO常态化窗口期申报。证监会正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改革,吸引更多优质企业上市,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并明确今年将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发行。应抓住机遇,加强引导,建立省直部门和各市州领导“双帮扶”拟上市企业制度,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协调解决在会审核、项目审批、不动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社保补缴、产权确认、环保合规、违法处罚、职工转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充分运用对疫情防控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支持政策,重点推进圣湘生物、爱威科技、达嘉维康、养天和、可孚医疗等上市工作。精准推进“破零倍增”。指导各市州完善和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配套政策并落实,运用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转板和境外上市等多层次、多渠道机会,将省里提出的5年内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00家以上“破零倍增”目标合理分解,压实各市州和相关部门责任。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比照执行企业上市有关支持奖励政策。合理减轻因上市产生的税负。对于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环节,因股份增值产生所得税,由受益地政府制定暂缓收缴政策,待股东股份减持变现或股份质押时予以纳税;对于申报期补缴税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三年内“先征后返”。
二、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湖南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总市值、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指标与兄弟省份差距较大,公司整体质量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参与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在201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中,有9家从未进行过再融资。同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和风险防范化解任务艰巨(见附表1、2、3)。
建议:严防退市风险。增加省内纾困资金投放,给予一定贴息、补贴等扶持政策,解决高比例股权质押上市公司燃眉之急。推动国有平台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优质国有资产注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化解经营困难和债务危机,针对近几年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华天酒店、华升股份、金健米业等公司,通过引入新股东、注入优质资产、消化历史包袱、剥离非主业、降低财务杠杆等方式盘活。支持陷入困境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一企一策”化解债务危机,走出困境。推动并购重组。发挥上市公司“以大带小”作用,鼓励对境内外优质资源的并购重组,实现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每条有多家企业上市目标。对上市公司发起市场化资产重组按照新增上市公司和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推进产业项目与再融资精准对接,为上市公司并购省内未上市优势项目“牵线搭桥”。加大再融资新政政策指导,引导长期资金参与再融资业务,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资成效。
三、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
目前湖南国资系统控股上市公司共有19家,资产总额2609.44亿元,总市值约1332.43亿元。全省国资系统资产证券化率为8.98%,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只有22.95%,尚未达到中部六省26.64%的平均水平,与江苏、浙江50%左右的水平差距明显。
建议:逐年提高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将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资产证券化工作纳入国资监管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将企业资产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纳入考核权重,不简单以年度营收和利润论英雄。推动有条件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分板块上市,整合利用好省内外上市公司壳资源,使每户省属监管企业原则上至少控股1户上市公司,鼓励和支持国资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力争到2025年省属监管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以上。突出竞争力导向强化战略性重组。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通过合并重组、主业调整、做强主业及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压减省属国企户数,提高国有资产质量,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到2025年打造更多核心竞争力强、销售过千亿元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以及若干家主业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集团。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守住“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妥善安置、扎根湖南发展”这三条底线,引进协同效应、资本实力、运营能力强的战略投资者,灵活设置股权结构,在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大胆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试点。
四、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湖南在创业投资方面起步较早,经过多年市场培育,形成一定“气候”,但也存在创业投资业规模较小、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能力不强等现实问题。截止2020年2月底,全省已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255家,位居全国第15位,管理581只基金,合计595亿元,远低于江西1528亿元和湖北1497亿元。
建议:完善财税支持。落实国家、省市已有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有明显优势的财税支持政策,吸引股权基金和基金经理在湘落户发展。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实力。完善投资项目收益评价体系,引入市场化投资机构管理政府引导基金,改变过于看重规模和投资范围的不合理限制,提高引导基金实效。充分发挥财政和国资作用,建立健全引导基金滚动投入机制,做优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做强产业引导基金,支持湖南高新创投等充实资本金,鼓励达晨创投等更好服务湖南,做强“创投湘军”。引导基金小镇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已设立基金小镇建设,重点在提高质量、聚焦实体、增值服务上下功夫,引导入驻机构投资本土拟上市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在建立“募投管退”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稳步扩大基金机构和基金产品规模。推进私募基金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在湘江基金小镇放开私募证券基金注册。
五、做实后备企业资源库
近年湖南、湖北和安徽上市公司数量呈现你追我赶胶着状态,目前三省上市公司数量相差无几,但在审企业和辅导企业安徽领先,湖南湖北不相上下。湖北2016年开始实行“金种子”“银种子”计划,形成“申报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良性梯队格局;安徽2016年起将资本市场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在审企业和辅导企业正源源不断地跟进。
建议:加强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5年新增500家以上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从源头落实后备企业储备政策,持续深化“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匹配各类人才引进政策,推动近年承接产业转移新增企业和科研成果转化企业入库。优化后备企业服务。对入库企业,各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建立培训培育档案,实行跟踪指导服务。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定期向省直经济部门通报入库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入库企业,鼓励为其提供融资服务。推进湖南股交所改革创新。提升“四板”市场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更多企业在“四板”规范和融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强科技创新专板建设,深入挖掘、重点培育科创板、创业板后备力量。
六、增信化险积极推进债券融资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对优化金融资产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央行和证监会今年将加快改革创新,提升中国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目前我省存续期公司债券数量和规模在中部领先(见图2),但债券发行人以类平台公司为主,同时投资者监管评级偏低,债券发行承销压力大。在压减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背景下,应有针对性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疏解民企困境。今年前两个月,交易所市场股票、债券合计融资约1.3万亿元。其中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1.1万亿元,同比增长30%。湖南同期仅发行423.2亿元,对照发达省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图2
建议:实施债券优先战略。坚持股债结合、债券优先,用好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组织面向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尤其是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专项培训。鼓励发行银行间信贷ABS、资产证券化产品,提高债券融资比重。推进债券置换。抢抓应对疫情背景下资金面总体宽裕、LPR利率下行的机遇,推进企业进行存量债券置换,募集低成本资金,降低企业财务负担。提高发行人信用等级。支持我省担保公司发展壮大,由专业担保机构或信用等级较高的其他市场主体提供担保增信,降低发行难度和融资成本。加大债券承销支持与激励力度。有效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提高投资AAA级及以下信用债的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减轻债券承销压力;抓实承销金融机构激励,提高积极性。持续做好债券风险化解。借助政策性银行开展债务重组、引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债券、设立化债基金,纾解企业流动性紧张。加强风险监测,稳妥处置类平台公司债券兑付风险,支持发行人提前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七、筑巢引凤健全中介服务体系
湖南中介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对金融高端人才吸引力有限。有工程机械企业反映,全省缺乏本土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建议:建强中介机构队伍。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建强一支知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重点的专业化队伍。支持湖南法人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并深耕本土市场。将做出突出贡献的投融资专家、保荐代表人、律师、注册会计师等,纳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在长沙等财力相对充裕地市推进个税奖励返还政策。研究有利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逐步改变最低价中标模式,形成行业合理成本价格体系。深入对接资本市场服务。发挥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新三板企业协会、股权投资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交流与合作。组建“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团”,组织开展直接融资服务园区行和县域资本市场服务行动。建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采取发布在湘执业统计和正向激励等方式,推动提升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生态。鼓励金融租赁等业态发展。给本土法人金融机构发放融资租赁等牌照,完善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链相关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支持,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八、加强党的领导营造良好直接融资环境
湖南金融工作领导体制不断完善,领导和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加强,但还存在基层责任传导不到位,金融人才缺乏,防范金融风险任务艰巨等问题。
建议:压实各级党政负责人责任。发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促进企业上市联席制度作用,细化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服务举措,引进和交流金融人才。建立健全高层互动。密切省领导与中央有关金融主管部门互动,推进沪深交易所在湘设立联络服务站,推动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加大宣传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宣讲注册制改革后企业上市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形成“想上市、能上市、早上市”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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