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旨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将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条例》共八章八十条,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主要方面作了多项规定。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条例》规定,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Copyright © 2017 www.hnzy.gov.cn 湖南政研网 湘ICP备18001534号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承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政策研究事务中心 技术支撑: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