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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所有已诉涉黑恶案件“清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0-08-04 10:11:35

  7月30日,随着法槌落下,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仅一个月的一起涉恶案件一审宣判,宣告了该院今年所有已诉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提前实现“清零”目标。

  6月29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杜某、宋某龙、龚某涛、鲁某国、张某、袁某山等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月21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甄某名(在逃)纠集上述被告人一起,多次在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内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形成以甄某名为头目的“恶势力”犯罪团伙。7月30日,永定区法院对该起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杜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六清”、“六结”行动目标,始终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调动各方司法资源,围绕裁判要求致力在法庭上证明犯罪事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讼、公正裁判中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系,统一建立证据收集、固定、审查、举证、质证指引,通过强化法庭举证、质证和辩论环节,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分管院领导亲自调度、督办案件审理工作,明确刑事审判、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责任,协调推进审判工作高效运转。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恶案件5件,副院长、庭长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占总量的82%。坚持发挥陪审员作用,尊重人民陪审员参审地位,鼓励陪审员用群众的语言、民众的思维、民间的智慧,把听取的群众心声反映给办案法官,将社会民众的良知、是非观念、善恶标准带进审判过程。坚持高质量高效率办案,坚持法律标准,对每笔犯罪事实,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集中办案、调整双休、夜间讨论等工作模式,加班加点阅卷,逐一甄别证据,反复推敲文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定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重从严打击黑恶分子,共办结涉黑案件3件45人,涉恶案件19件87人,有43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清结”取得阶段性成效。(向 进 王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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