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大家好,今天我的发言题目叫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这个话题分三个部分:第一,2021年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这是党中央的部署;第二,扶贫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第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主要谈一下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些政策方面的看法和认识。
一、2021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所以,2020年是很重要的一年,特别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世界经济都受到严重的影响。在此情况之下,我们需要把握好发展时机,克服疫情和经济下滑带来的困难。
2020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上指出,明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要对标国家现代化目标认真谋划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举措,抓紧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确保平滑过渡。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建立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这是明确了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工作的要求。因为脱贫攻坚或者消除绝对贫困,与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密切联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消除绝对贫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基本前提。也可以说,摆脱绝对贫困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一个必要条件。
2012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因此,要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把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之间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将了解农村、贫困地区、贫困农民与懂得中国、治理好中国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有一点必须指出并加以强调,就是要保持农业稳定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人口脱贫与农民收入增长直接相关。如果农民收入降低,就可能导致已经脱贫的人口重新返贫,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贫困人口。所以,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把增加农民收入与脱贫以及脱贫人口返贫的关系讲得也非常清楚了。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们的目标是要在中国广大地区消除绝对贫困。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在实践上、理论上、政策上等方方面面已经推开,但是要实现乡村振兴,如中央文件所讲,摆脱贫困是一个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前提。所以,2021年把“三农”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的前提是什么?要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要消除绝对贫困。
二、扶贫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一)国家扶贫措施的四个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绝大部分农村处在贫困状态。让我们来看一看42年来,我国在扶贫、减贫问题上采取的措施。
1.1978年-1985年: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
20世纪70年代,农村贫困现象普遍存在,贫困人口2.5亿。在这一阶段,我们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同时放开农产品的价格,建立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这一阶段的改革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1978年-1985年,我国贫困人口,按当时的标准计算,从2.5亿减至1.25亿,7年间年均减少1786万贫困人口。
2.1986年-2007年:启动专项计划推动扶贫阶段
1986年-1993年为开创时期,贫困人口从1.25亿减至7500万,年均减贫625万。
1994年-2000年为攻坚时期,国家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贫困人口从7500万减少到3209万,年均减贫613万。
2001年-2007年为深化减贫措施时期,国家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绝对贫困人口从3209万减为1479万;低收入人口从6213万降至2841万;贫困人口从1.25亿减至1479万(按照当时的标准,我们的贫困标准每年都在变)。总体看,这21年间年均减贫524万人。
3.2007年-2011年:综合政策推动扶贫阶段
这个时间段里面,国家出台了对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政策,比如保护农业的“四项补贴”制度、保护价收购制度、取消农业税等。除了国家整体农村政策措施之外,2007年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有5228.4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554.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在党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2008年11月提出,我国扶贫事业从此进入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过去,我们是主要以输血式扶贫为主。到了2008年底,国家宣布了我们扶贫的事业从此进入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现在我们提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都属于开发扶贫。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
201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4.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精准扶贫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一个总攻的计划,因为这是脱贫攻坚战的总攻阶段了。意见明确提出,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建立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我国的脱贫标准
扶贫的标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人均收入和维系最基本生活条件的标准而变化的。现在的标准是很具体的,比如一个人一天需要多少热量、需要多少食物,现行的物价水平等。
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5亿人,标准为100元/人、年;1985年,农村贫困人口下降为1.25亿人,标准为206元/人、年;2009年,我们开始改变标准体系。在这一段时间里,贫困标准随着农民人均收入和整个国家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每年都在上涨。2009年年底,中央宣布采取新的贫困标准,实际上就是与国际上的标准接轨了。
除了以上标准,现阶段摆脱绝对贫困还有一些综合性标准,概括为“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
“一收入”,国家的贫困收入标准是2010年的不变价,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价等指数,2019年现价是3218元,2020年是4000元左右。
“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我们实行的是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孩子还是有的,但已经很少了。
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所有的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以及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网,做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这些保障水平都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完善、政策的完善、基础设施的完善、基础条件的完善,而在不断提高。
住房安全有保障,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这几年已解决800多万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安全问题,比如饮水安全,也是国家非常关注的问题。“三保障”都是基本保障,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本保障问题已经解决,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逐步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2020年还剩余52个贫困县、2707个贫困村和551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这是今年要完成的任务。
(三)精准扶贫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提出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措施都包括哪些?它与以前的扶贫工作有什么不同?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档立卡,摸清楚贫困的底数,解决“扶持谁”的问题。2014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逐村逐户开展贫困识别,共识别出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基本摸清了我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驻村帮扶,增强一线力量,解决“谁来扶”的问题。从中央国家机关到省、市、县,各政府机关都有扶贫任务。在精准扶贫阶段,提出驻村帮扶,增强了一线的力量,解决的是“谁来扶”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驻村帮扶。
三是实施“五个一批”,推进精准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产业扶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通过电商、乡村旅游等模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从生存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方迁出来,比如个别分散的偏远山区、基础设施难或其他服务设施难以到位的地方;教育扶贫,扶贫要扶智;健康扶贫,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这些具体措施把精准扶贫具体化,解决怎么扶贫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四是严把贫困退出关,确保脱贫质量,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当中,中央明确要求,要确保脱贫的质量,而且建立了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脱贫有很多标准需要考核、评估,非常严格,这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个重要保障。
五是加大扶贫投入,强化资金监管,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为什么要加强监管?因为每年有过万亿资金投入贫困地区的县乡村,中央、省、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3000多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每年3000多亿,政府专项债每年用于脱贫攻坚1000多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放贷5700多亿,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每年600多亿,还包括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社会扶贫资金。
我们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减贫、扶贫工作,对世界减贫工作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并作出了重要部署。从脱贫攻坚任务看,任务还是很重的。2018年6月,为什么中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主要是因为脱贫任务艰巨,特别是“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三州”是指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按照新标准计算,到2019年为止已经脱贫9300多万贫困人口,但有一部分是不稳固的,是比较脆弱的,要防止他们返贫。
(四)减贫工作的主要成就
第一,取得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的成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551万人,累计减少9348万人,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改变了以往减贫人数逐年递减的趋势,打破了前两轮扶贫时,每到贫困人口减到3000万左右就减不动的瓶颈。全国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2020年的52个,可以说接近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第二,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幅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多百分点。通过产业扶贫,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生态扶贫等,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第三,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东西部扶贫协作,促进了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和区域协调发展。定点扶贫,畅通了党政军机关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了解农村与贫困地区的渠道,推进了作风转变和干部培养。贫困人口发挥主体作用,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营造了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第四,锻炼了一大批干部。300多万县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他们了解了国情民情,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组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贫困退出,也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五)2020年之后的减贫工作思路
2020年之后,减贫工作还要继续,因为贫困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2020年如期脱贫只是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相对贫困问题会依然存在,而且农村贫困问题和城市贫困并没有统一纳入贫困治理框架。
首先,注重防止2020后初期阶段“返贫”措施的研究;其次,要研究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的措施;再次,扶贫工作要与国家“重塑城乡关系”的政策与体制目标相融合;最后,要借鉴其他国家在人均GDP在8000至12000美元阶段的经验和教训。
三、脱贫攻坚要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的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农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和建立“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中央不断地在推进这项工作。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到2050年的工作部署,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性要求和不同阶段工作部署要求,在这个文件里面都有,所以说它管当前,也管长远。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另外,全国人大正在讨论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2020年7月,《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正式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
第二,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
第四,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
第五,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它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三)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随着我们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的逐步提高、深化,除了重温中央政策以外,我们也应该深入思考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党中央提出明年“三农”工作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目标是要“重塑城乡关系”。关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讲得非常到位。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第二,从国情出发考虑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不管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乡村都不可能被消灭。我国的特殊性则在于人口总规模巨大,即使乡村人口的比重降到30%以下,但总量仍将达到几亿人。因此,实现乡村振兴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必然要求。他还讲道,“在人口城镇化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我们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城镇化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强大动力,这是已被各国实践证明了的规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必然逐步减少,有些村庄也会因各种原因而逐步消失,但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由于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同的功能,城乡之间只有形成不同功能的互补,才能使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健康推进。
据统计,2016年底,世界上超过1亿人口的国家有13个,其中亚洲7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日本、菲律宾;非洲2个: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北美洲2个:美国、墨西哥;南美洲1个:巴西;欧洲1个:俄罗斯。这13个国家中已经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只有美国和日本两个。世界上所有经济发达体的人口都加在一起,大概是10亿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在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确实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国际上也没有其他国家的经验,只能我们自己去探索。所以,我们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难度都应该有足够的认识。
第三,从发展阶段角度考虑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离开我们的国情,也不能离开我们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城镇化的进程也适应这种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为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也就是户籍人口比常住人口低16个百分点。按“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将有1亿已经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城镇。但这同时也表明,现已进城的农业人口中,多数人到2020年底还不能在城镇落户。
所以,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要靠城镇化的因素,但也不能只靠城镇化。有一种认识是,觉得“三农”问题只能靠城镇化来解决,只要让农民都进了城,“三农”问题就自然解决了。这样的看法不符合我国的实际,也不符合发展规律。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将永远存在,但随着居民收入增长,达到小康水平后必然会产生出许多新的需求,这就为农村创造新的供给提供了极大的机遇。
所以,我们一定要考虑发展阶段的问题,要考虑到现阶段我们怎样发展二三产业,逐渐吸纳农村人口,将农业劳动力逐步地转移到二三产业来,逐步实现在城镇居住。另外,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也是乡村振兴内在的客观要求。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小农大国,虽然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的经营主体也不断涌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经营规模是根据我国小农大国的国情来决定的,也是根据发展阶段来决定的。
人多地少,农户规模小、数量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从1996年、2006年、2016年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看,农户的数量变化不大,农业的劳动力虽然转到二三产业,但是农户的数量基本上没有减少,甚至第三次普查的农户比第二次普查的农户数量还要多一些:第一次农普(1996年末),农村户数为 21383万户(其中农业户19309万户);第二次农普(2006年末),农业经营户数为 20016万户;第三次农普(2016年末),农村经营户数为20743万户。
另外,农户耕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发生显著变化,土地流转面积明显增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 2018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3亿亩,流转比例约为35%。同时农业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调查,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90多万家。要在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所以,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都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我们也要立足于我国国情,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第四,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关于乡村振兴的内容非常多,其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产业兴旺问题。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什么叫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农村一切问题都包括什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基础设施、乡村治理等。这个是一个很到位的认识,经济要发展,产业振兴是基础,这个产业不仅是二三产业,最主要的还是第一产业,第一产业是很重要的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是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融合发展,延长它的产业链,提升它的价值链,完善它的利益链。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
经过这几年农业农村的发展,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在乡村产业的发展中,农村产业兴旺是最基础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共八章31条,工作责任涉及32个国务院部委办局,包括:总体要求;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2019年10月下旬,我去中国台湾考察其农业产业发展,其中对他们的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们把小农经济转型到效益型和质量型农业,比如其休闲农场、特色产业的发展就很有特色。
他们认识到,产业发展首先要有“人”。“人”,即历史人文,包括这个村庄的历史,这个地区的历史,这里的人文传统。其次,要有“地”。“地”,即资源传统,包括这里的种植传统、手工业传统、制造业传统等。其三,要有“产”。“产”,即特色产品,包括现有的特色产品和可能发展的特色产品。他们可以把一个很普通的产品或者一类司空见惯的产品,做得很深、很透,即:“做透一个产品”,全方位打造产业链。“做透一个产品”的理念,即运用农业、生物、医疗的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农业的资源为基础,蔬菜也好,菌类也好,养殖也好,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把这个产品做透。
所以,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
第五,在乡村振兴中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会伴随着体制机制的变化,比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完善、支持农业保护的政策。
乡村面貌的改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就像对待人口城镇化的问题一样,“应有历史耐心”,因为农业本身就是一个“慢变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有一些阶段性任务需要集中组织力量来完成,包括未来怎么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也要采取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建立法制规则等体制机制的建设来保障其实施。所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当中,我们需要逐渐提高和深化这方面的认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以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以上是我的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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