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日讯(记者 邢玲 通讯员 刘辉辉)益阳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联合印发《益阳市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制规定》,为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推进平安益阳、法治益阳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益阳这次出台的《规定》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4个重点环节着手,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闭环体系,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规定》明确,对各级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力、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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