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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自贸试验区背景下长沙片区招商引资的思考

来源:湖南政研网 作者:高伟  时间:2021-02-02 15:13:27

  2020年9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设立。12月9日,省委书记许达哲在省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湖南自贸试验区是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质量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沙片区必须在推进、承接、落实好各项改革创新事项的同时,正确认识自贸试验区背景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方向,科学谋划好招商引资。

  认识之一:自贸试验区是国家的试验田,不是传统的开发区

  根据中央决策,自贸试验区是国家“试验田”,不是地方“自留地”,是中央从我国更好应对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规则变化与挑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出的国家战略。在这块“试验田”,所有试验的内容,都是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按照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国际通行惯例所需要探索的,和过去的开发区、保税区、地方优惠政策特殊发展区等完全不同。

  基于此,对于自贸试验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来讲,首先应改变过去对招商引资的固化理解,跳出传统的认识和思维,不能穿着新鞋走老路。走出以往高新区、经开区招商引资的既有思维定式,重新定义招商引资,绝不能把自贸试验区建成第二个高新区、经开区。要充分利用片区内长沙经开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黄花综保区、高铁新城等现有园区的优势基础,再叠加自贸试验区的重大利好,科学理清各自定位和发展重点,找出各自的不同点在哪里,特别是找准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这79.98平方公里范围内,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提前谋划、提前布局,从产业定位的角度,需要引进什么企业,需要引进什么项目,并以此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认识之二:自贸试验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

  国家多次强调,自贸区的关键是成为制度创新“高地”,绝不能成为优惠政策“洼地”。不应把力气用在研究优惠政策上,需继续当好改革领跑者、树立开放新标杆,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富于创造的智慧,为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探路。

  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长沙片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开放、改革、创新的联动效应,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探索,率先形成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积累实践经验。长沙片区的核心任务,就是制度创新。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营造片区之外所没有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再以此为优势来招商引商,促进项目的引进,实现以营商环境促招商、以改革红利促招商。如果说,通过三年的努力,各项改革任务都落实落地了,还需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引企业、引项目,说明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不成功的,或者说没有达到片区建设的初衷。

  当然,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不代表不出优惠政策。自贸试验区承担着两个重大历史使命,一是为国家试制度,一是为地方谋发展。在谋发展的过程中,应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重点产业定位和打造“一基地、一中心、一先行区和一增长极”的目标,在整合已有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折不扣落实相关政策。同时,围绕长沙片区方案及规划落地落实,在前期研究论证基础上,集中出台财税、土地、金融、产业等一揽子配套支持政策,为各类企业、项目的引进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认识之三:招商引资的重点是服务制度创新事项,不是简单的招大引强

  湖南自贸试验区121项改革事项,长沙片区可承接113 项。通过进一步细化分解,长沙片区有320条可落地落细的具体措施。其中,配合省直部门推动在片区落地的有211条;长沙片区自主改革事项109条,占全部改革事项的34%。这些改革创新事项能否按照预期目标如期完成,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落实。同时,也应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和提早谋划的,坚持“四个优先”,用精准招商来服务好整个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只有这样,长沙片区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才能真正达到“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理想效果。

  一是长沙片区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的优先引进。比如,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吸引跨国公司在区内设立地区部门,要积极引进跨国企业在区内设立综合型或功能型总部,鼓励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落户长沙片区”,还有就是“重点在高铁会展新城等地区搭建会展经济平台”中提到的“要打造一批专业性会展品牌,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会展机构”,等等。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逐条找出需要引进的企业、项目或平台,并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是改革创新事项中需要市场主体参与的优先引进。例如,“依托专业化金融机构或实体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数据或行业数据中心、智能开发平台,包括探索培育和建立区域级、行业级行业交易平台和产业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加快发展中非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引进国内龙头电商平台,利用头部电商平台发展跨境B2C业务”,等等。这类落实举措,必须由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和实施,提早布局、优先引进。

  三是能够检验制度创新效果的优先引进。根据以往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来看,部分经验存在因缺少相关的市场主体而无法复制推广,从而导致了“舞台搭好了,没人唱戏”的被动局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也须防止类似问题出现。以“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为例,必须做好提前谋划,做到改革创新事项的落实和相关企业或项目的引进同步推进,避免出现制度创新“空转”现象。

  四是符合重点产业定位并有利于发展定位的优先引进。产业是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根基,改革试点成果最终都要体现到一个个产业项目上。应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必须立足重点产业定位和发展定位,重点瞄准“三类500强”、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总部经济等,吸引优势生产要素和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夯实打造“三高地”的市场主体。

  (作者为长沙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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