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对国之大者一定要心中有数”。什么是“国之大者”?就是党中央关心的事情、强调的工作,就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当前的“国之大者”莫过于推进中国之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中国之治推向制度高度,深刻揭示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内涵,系统描绘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图谱,对新时代“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作出了更加清晰地顶层设计,全面夯实了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在疫情大考之下,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了更加鲜明的对比。
一、着眼“风景这边独好”这一世界格局,深刻把握“制度优势”,更加坚定“中国之治”的制度自信
近年来,西方世界乱象频发。特别是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引发了巨大争议,党派纷争加剧,社会分裂加深;中东难民大规模涌入欧洲,搅乱了几乎所有欧洲国家的政局;英国公投脱欧给世界政治经济带来了持续的不确定性;逆全球化趋势和民粹主义思潮迅速蔓延,右翼势力在很多国家不断坐大;西方国家经历的恐怖袭击从未像今天这样密集;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福利危机等使多数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长期停滞不前,甚至下降。总之,西方之乱已经成为世界不安全不稳定的一个主要根源,西方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之治,就是“风景这边独好”。短短数十年,中国以西方不认可的方式迅速崛起,给整个世界带来了震撼。中国用无可辩驳的事实宣告了以西方资本主义为中心的“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对比分析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各有其制度根源。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深厚历史底蕴中汲取自信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在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中华民族曾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国家治理成就,并在世界上长期居于领先地位。比如,逐步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包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等。再比如,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开创性、实效性、经验性的制度,包括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为许多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借鉴。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也独树一帜,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对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制的形成和变革产生过深远影响。
鸦片战争以后,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已经腐朽不堪,难以应对日益深重的政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寻求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进行了努力,历经了从技术层面、社会革命层面、实业层面到制度层面、文化层面的反复探索,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比如,地主阶级中的洋务派企图在维护腐朽的封建主义社会制度前提下,引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新的军事和生产技术,而达到“自强”“求富”的目的,但中日甲午战争的惨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农民阶级先后发起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1851年,中国旧式农民战争)和义和团运动(1898年,以农民为主体的反帝爱国运动),由于没有先进阶级领导和先进思想武装,最后都归于失败;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的戊戌变法,主张用君主立宪制取代君主专制制度,企图依靠手无实权的光绪皇帝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达到变法图强的目的,但由于力量太过弱小,仅百日维新即遭惨败;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但并未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说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也是行不通的。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找到了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指引,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漫漫长夜、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夺取全国政权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组织体系,进而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使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纵观历史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这些制度安排的背后,具有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基因,也有对世界其他优秀文明成果的积极借鉴。对于这一整套既不忘本来、又吸取外来、同时面向未来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我们有足够的底气和信心,毫无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发展。
(二)优势是最好的说服力,我们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诸多显著优势中汲取自信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可以说,这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而在这些显著优势中,以下几个方面最为重要。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党的领导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是最大的制度优势。西方政党是“部分利益党”。西方政党理论一般认为,社会由不同的利益集团组成,各有自己的代表。这就是说,西方的政党只代表部分人的利益,难以找到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因此,在制定政策和法律过程中,各政党作为各利益集团的代表,往往会陷入讨价还价的相互撕扯中,国家发展容易失去方向。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整体利益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效避免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精英政治等现象,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有学者研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政党制度不同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
此外,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极具开放性、包容性和强大的自我完善力。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深化对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我们从来不排斥任何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的他国国家治理经验,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发展呈现“风景这边独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
(三)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我们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丰富实践成果中汲取自信力量。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
第一,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而且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我们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消除了世界最多的贫困,创造了世界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是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是最有力的人权保障。
第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这样的奇迹。
此外,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率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做到了世界上许多国家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创造了人类抗疫史上的奇迹。截至2021年7月21日,中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近12万例,死亡病例5621例。全球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1.9亿,累计死亡病例400多万例,其中美国确诊病例超3500万例,死亡病例超60万例。这样的抗疫成果明显更具有说服力。
清代启蒙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魏源说过:“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意思是每一个人的鞋子大小不必相同,关键是要适合自己的脚;每个国家的治理方法不必雷同,关键是要有利于人民。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中、中国与外国的对比中,我们对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中国之治的制度自信会更加的坚定。
二、立足“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认真书写“检察之为”,促进提升“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重要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外要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内要加强检察制度和检察职能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重点围绕以下三件事来抓。
(一)深入思考“坚持和巩固什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坚定捍卫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作为检察人员必须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这是我们履职尽责的一个基本要求。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遵照执行这些制度,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地对标对表,不能有任何的偏差。涉及方向性问题,必须以这些制度为准星。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
第一,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对党忠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都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要身体力行,体现到做人、做事、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有两项工作尤其不能含糊。
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在内容和质量,不能重复。请示汇报案件要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汇报清楚,把具体问题客观全面地说清楚,不能敷衍。
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委的工作要求,出台了细致地落实方案。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好、把握好,避免出现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带来的工作上的被动。
第二,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近年来,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无论是司法办案,还是法律监督,检察人员都要带着真感情去办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事项,不忽略与老百姓的每一次沟通交流,努力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明白,做实做细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总之,我们要以百姓心为心,通过办案监督传递司法温暖和关怀。我们与人民群众是鱼水关系,绝不是蛙水关系,更不是油水关系。
第三,自觉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最高检把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整体布局“四大检察”,重组“十大业务”,重点突出专业化,落实责任制。这都是我们的法定职责。虽然十个指头各有长短,但一个都不能少。每一条线都要苦练内功、忠诚履职,抓好业务、办好案件,维护好法律尊严和制度权威。
(二)深入思考“发展和完善什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积极推动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部署,既以“坚持”表明要立足实际、弘扬优良传统,又以“完善”表明要继承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充分体现了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我们每一项检察职责、每一个条线工作,都与国家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紧密相关,都要积极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加强研究,主动跟进落实提升,以检察制度和监督体系的发展完善来助力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一,持续深化落实检察改革。首都检察机关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方面都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们要始终保持改革锐气和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有机联动,优化配置检力资源,不断深化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工作成效,打造具有本院特色工作品牌,抓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全面提升司法办案实效,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更好履行分院层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筹职责,推动检教合作常态化、项目化、专业化,打造全国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
第二,跟进更新检察理念。新一届高检院党组针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提出了许多检察新理念,比如,双赢多赢共赢,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案结事了人和、案结事了政和等。这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目的就是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向社会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产品。对于这些新理念,我们要加强理解领悟,跟进学习、更新,避免出现因理念跟不上导致的办错案、瑕疵案。
第三,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首都检察机关既有丰富的实践样本,又有显著的资源优势。我们要着力培养检察人员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发挥首都学术资源优势和检校合作优势,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检察改革发展研究、检察实务和应用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成熟定型作出首都检察机关的应有贡献。
(三)深入思考“遵守和执行什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模范践行者。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古人说:“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检察人员要练就严格执行制度的硬功夫,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
第一,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坚持办案要优质、监督要精准,努力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牢记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要技高一筹,努力提高检察监督的能力。树牢“主动权在我”的意识,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检察监督中的“双赢多赢共赢”,取得更好工作成效。
第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精准对接社会各界法治需求,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订单式,可选择、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服务产品。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认真梳理总结典型案、类型案,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入法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问题,认真调研,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第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人员作为法律监督者,必须把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矩,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不得触碰的政治底线,要牢记守住纪律规矩就是守住人生最大的财富。要敬畏法纪,慎终如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养成老老实实按制度规矩办事的习惯,防止“小节无害”的麻痹心理,防止“下不为例”的试探心理,防止“不为人知”的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越雷池一步。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高度警惕背后的利益。组织上会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党员干部无论8小时内还是8小时外都受到约束。无论在拒腐防变的思想上,还是严格自律的行动上都能有所提升,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三、瞄准“提高治理能力”这一目标要求,坚持不懈“狠抓自强”,提升助力“中国之治”的能力水平
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设计、再完备的治理体系都是空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们要敏于自己的短板、弱项、不足,狠抓自强,及时补强。2020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明确培养年轻干部的正确途径,坚决克服干部培养中的形式主义,帮助他们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让他们更好肩负起新时代的职责和使命。
(一)在严格的思想淬炼中铸魂补钙,筑牢信仰之基。
思想淬炼的核心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理论学习没有捷径可走,要舍得花功夫,下足硬功夫、苦功夫。
第一,在“学懂”上下足功夫。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讲话、文章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座右铭,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
第二,在“弄通”上下足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他中国化理论成果贯通起来,与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伟大”的生动实践贯通起来,准确把握这一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第三,在“做实”上下足功夫。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要“高得上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更要“低得下来”,联系工作实际,分析身边案例,上下结合,学用结合,在认识上不断深化,行动上真正落实,使理论学习切实起到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提升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的作用。
(二)在严格的政治历练中固本培元,把稳方向之舵。
历事才能练心。年轻干部政治上强起来,就需要加强政治历练,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第一,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浓厚“齐心协力、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树立正确风气导向,引领广大干部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
第二,培育“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团队文化。2020年以来,全院呈现出典型涌现、先进辈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持续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作成效。
第三,构建“理解尊重、悦纳赏识”的人际关系。工作之累在很多时候不取决于工作之中的累,而是要处理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因此,构建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对于促进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尊重为前提、以沟通为基础,认真落实党内民主,正确把握工作伦理,妥善处理意见分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协同高效。
第四,浓厚“齐心协力、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上下同欲者胜。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院的建设改革发展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2020年以来,党组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措施,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未来,我们还要进一步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汇聚力量,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三)在严格的实践锻炼当中强筋壮骨,铺就成才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成长无捷径可走,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壮筋骨、长才干。”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全院干警在大要案的办理、战疫工作一线、重大活动的参与、专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实践中,经受锻炼,接受考验。
第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履职尽责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首都和谐稳定,切实为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
第二,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攻坚。高度重视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市委“接诉即办”、高检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通过办案来化解积案,修复社会关系,增强司法公信。
第三,在困难危机面前敢于冲锋。特别是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加大力度、加大节奏、加强攻坚,把延误的“检察工期”抢回来,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用改革破解难题、用创新突破瓶颈,充分发挥首都检察机关引领示范作用。
第四,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大力营造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良好环境。
(四)在严格的专业训练中充电赋能,狠抓履职之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专业化是我们的立身之本,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抓紧抓好。
第一,优化教育培训。坚持“教、学、练、战”一体,抓好实战练兵、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警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深化“线上微课”工作成效,充分发挥“部门课堂”作用,全力打造“一部一品”“一院多品”教育培训新格局。
第二,强化案例研讨。用好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典型案例编撰,以更好地指导办案实践。加强错案警示,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深化业务交流。专业化不是部门化,要全面把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深化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人才交流机制,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检察人才,要用足用好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社会参与度,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法治的“大师”。
回顾历史波澜壮阔,展望未来充满了信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长远的战略眼光,推进检察制度、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以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长远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书写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尽职、奉献的华章,为中国之治奉献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和支持。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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