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江苏省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为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九项任务:一是健全基金监管法规制度;二是健全智能监控制度;三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四是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五是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六是健全举报奖励制度;七是健全欺诈骗保惩处制度;八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九是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协同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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