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湖南政研网>决策参考>调查研究

省委改革办课题组:推进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 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

来源:湖南政研网 作者:省委改革办课题组  时间:2022-09-06 16:13:05

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是新发展阶段湖南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重要载体,自2020年9月设立以来,始终践行“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贡献了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了“湖南智慧”。湖南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要素保障存在短板。首先,招拍挂供地模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区内部分企业主要由政府、园区及相关部门招商引资而来,供地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项目用地基本是按照企业需求定向供应,但现有政策明确规定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或租赁,耗时较长,影响项目落地投产效率。其次,核心制造技术外部依赖度高。制造业发展仍然存在技术壁垒,发达国家在电液控制自动换挡技术、机电一体化控制技术、比例控制技术等基础研发方面,依然处于全面领先地位,液压泵、液压阀、液压马达等核心部件尚需从发达国家进口。生产过程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对外依赖度高,特别是数字仿真软件暂缺国产替代方案。第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殊专业和具有前瞻性的复合型人才缺口仍然明显。长沙2019-2020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22条优势及新兴产业链为主确定了254个紧缺急需岗位,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工程机械、大数据和地理信息等产业链比较靠前。高层次人才短缺制约了湖南片区科技创新潜力的发挥。目前,湖南自贸试验区主动创新,出台了科技高端人才引进和配套措施,但成效还不明显。

二是产业集群综合实力不够强。首先,整体品牌影响力不足。在202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中,湖南制造业企业上榜7家,远不及东部沿海的广东(58家)、山东(50家)、浙江(45家)、江苏(43家),“世界品牌500强”中湖南无一品牌入选。《2022中国品牌500强》中仅有15个湖南品牌上榜,其中13个集中于长沙,分布很不均衡。2022年一季度,湖南省有效商标注册量在中国所有省份中排名第15,仅位列中游。其次,产业本地配套率不高。工程机械的供应链存在主机强、配套弱问题。先进装备制造等新材料应用终端企业与新材料行业之间缺乏有效的产业交流与融合渠道,域外配套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供应链效率。起重机吊臂所用角钢、型钢等钢材,必须到武汉和上海等地采购,才能满足相关标号要求。第三,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力较弱。制造业对服务业的辐射能力较弱,自贸试验区内制造业总体规模偏小,2021年湖南工业增加值约为13212.18亿元,分别为广东、江苏的29.4%和33.0%。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2020年湖南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4%,远低于发达国家50%左右的水平。

三是创新平台支撑力度不够。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标准较低,开放共享度有待提升。高新区、科技园区等实力总体还偏弱,推动科技创新纵深发展力度不够。同时,创新孵化平台的作用发挥不够,需进一步优化科技政策支持,强化创新孵化平台支撑。

四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业态的需求。湖南自贸试验区在平台建设、数字设施、标准对接、物流服务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处于跟随、摸索学习阶段。首先,各类开放平台数量整体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够广。在一些领域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且现有的大多数平台功能不够完备,制约产业项目引进和业务拓展。专业化、市场化招商渠道未充分利用,各片区各自为战,协作招商平台缺失。平台政策效应还没有形成合力,缺乏综合性信息平台,平台基础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数字经济产业公共品提供较为落后,尤其是数据基础设施促进科技金融转型升级方面亟需补短板,特色科技金融产品种类有待丰富。第三,缺乏制定生产服务行业标准的实践,缺乏主动对接国际新型标准,国际检验规则互认不够及时,暂未形成将湖南打造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全行业标准体系,服务自贸试验区优势产业发展的标准软性基础设施还不够健全。湖南自贸试验区在对非物流通道体系以及物流服务体系方面拥有顶层设计,但缺乏配套的管理体系、发展模式、合作机制、双边政策等,尚未畅通对周边国家的国际物流通道,软性物流基础设施亟待完善。

五是服务设施不健全,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仍然较高。首先,便利化措施改革实施不彻底。目前推行的“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审价新机制”政策参与企业数量较少,节约成本力度有限,经济效益尚未充分发挥。多式联运缺乏枢纽体系、信息平台、监管模式、服务体系等的建设。其次,金融机构种类单一,缺乏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相关金融业务较为保守,新兴业务尚在探索中。保险业务覆盖不够全面。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虽与多家非洲银行开展人民币账户合作,但仍缺少其他本外币特别是主流货币的特许兑换机构。金融配套支持不足,导致企业鞋底成本、货币兑换成本加大,不利于企业发展。缺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主动开展境内外融资的政策,融资形式单一。第三,部分行政部门权责分配不清晰,缺乏权责公示制度。虽实现了信息化智能监测平台,但尚未建立网上执法办案系统。虽探索建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但尚未囊括公众的监督,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缺乏。

六是监管机制不完善,无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活力。近年来,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市场主体数量、交易规模、业态种类、国际化水平等均显著提升,但相应监管机制创新却发展缓慢,难以彻底、高效地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放、管、服”。首先,海关监管服务仍需改进。湖南重点打造内陆地区会展高地,但海关还未实现展品申报进境、布展、展转跨或展转保等相关流程全程监管,未形成以保税展示展销或者跨境电商模式将“展品变商品”,真正实现线上、线下、保税仓联动的机制。其次,金融法制化建设不够健全。自贸试验区几大片区的法院或法庭成立不久,对区内金融案件的统一管辖、集中审理机制尚不健全,区内金融业自律机制建设尚处于空白。尚未对事中事后监督的实施主体和实施途径做出规范,差别化定制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亦需进一步展开制度研究。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有待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尚不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亟待完善,对重点领域的监管也有待加强。

为此,我们建议:

一、精准施策瞄准痛点,多管齐下补齐要素保障短板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探索双轨制供地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内拓展“标准地+承诺制”用地模式。优先通过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同步开展土地招拍挂准备工作和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工作。

二是打造产权服务综合体,构建成熟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推广知识产权“前置保护”全区(自贸区)覆盖新模式,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全流程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等环节。鼓励龙头企业牵引高校创新基地,共同打造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是重点开展推动现代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完善区域金融支持体系。加快对接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畅通税务、政务、海关、司法等信息数据流动,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上客户全方位“数字画像”。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走廊”两端的金融资源,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金发展力度。

二、增强补链延链强链固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一是打响“湖南制造”,培育先进龙头企业集群。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推进先进制造业示范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国际产品标准中心和行业技术标准中心,依托“一带一路”积极开展集群治理、人才培训、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建设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提升主导产业本地配套率。建议多部门联手建设先进制造业全产业链的一站式创新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提出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清单,制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配套产品补链清单,引导自贸试验区龙头企业采购补链清单内的配套产品。

三是开展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搭建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平台,加快全自贸试验区发展智能制造、智能驾驶、智慧教育和智慧医疗。以主城区为核心,以湘江现代服务业发展轴和网状式地铁经济辐射圈为驱动,重点做好智能制造装备和核心部件的研发制造、信息技术、检验检测认证和品牌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

三、推动重点方向原创技术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

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技术脱钩的威胁,除了传统海外招才引智和直接成果技术转移,自贸试验区应发挥对外合作窗口的优势。一是积极探索灵活的柔性协同创新机制。保持与国际科技前沿同频,推动原创技术创新突破。依托长沙片区电子信息优势产业,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和智能网联汽车三大重点方向的原创技术发展,强化场景应用,推动数字技术落地转化能力,二是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高地。推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按照“一中心四平台”模式,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为主体,提供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孵化平台、产业聚合发展平台和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三是发挥自贸试验区的辐射作用。通过联动新兴科技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快优势产业集群空间的形成,帮助原创技术产业、优势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行业在片区外的“早日长成”。在初创和原创技术产业集群建设方面,给予项目和初创企业更大支持,支持其发展壮大,辐射形成环大学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发展闭环,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迅速扩大战略新兴产业规模,提升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

四、强化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完善创新平台合作机制

一是创新引入国内高端人才机制,给予高端或紧缺人才适当补贴,完善引智、引才配套措施。二是探索创新外籍人才留居政策,将“人员自由流动”变为“人员自由执业”,允许一定范围的境外人士自由执业、参加国内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三是举办高规格论坛、洽谈会,吸引两院院士和国外一流科学家来湘研究研修。努力构建以技术创新、创业发展为特色的人才特区,形成高标准科技人才生态圈。推动探索自贸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校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化区域间与区域内的创新合作,强化创新平台支撑。同时进一步通过深化科技政策便利化改革,着力搭建的综合性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国际金融港,构建“1+N”法律金融体系,健全多元化融资体系,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杠杆和风险补偿作用,优化科技政策支持。

五、创新监管途径,完善机制体系

与海关密切合作,借鉴进博会经验,进一步研究推出以“展转跨”“展转保”等方式优化博览会展品变商品流程,提高国际展会的溢出效应。完善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加大信用等级差别化通关管理力度。推广“海关ERP联网监管”“互联网+核查”等方式,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建设,弱化金融风险,分级建立企业资金风险监测协调机制。重点领域有效开展资金风险各项工作。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安全发展。积极整合机构职能,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市场监督。推行“互联网+大数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在线监控系统,并针对不同事项差别化制定监督机制。

六、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建立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平台,用大数据为多式联运系统赋能,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推进铁路舱单与海运、公路、航空舱单共享和舱单分拨、分拆、合并,建立完善适合内陆多式联运的标准规范和服务规则,创新内陆型多式联运监管模式。鼓励多类型金融机构入驻、建立为金融业服务的社会性组织、制定适合的优惠政策、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及组织结构体系,列明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以进一步扩大与开放金融市场。推动双向便利的跨境投资,允许外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发起管理基金,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与境外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咨询体系,支持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

七、完善新型基础设施,精准服务内陆深化改革

搭建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出口信用统保平台建设,引进中介招商,助力稳外贸、优招商、深化内陆改革开放等政策效应的发挥。依托财政政策加大数字经济公共资源、公共品供给,依托高校基础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探索设立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网格化综合服务载体。逐步搭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健全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国际标准创制;完善促进国际便利化运输相关政策和双边运输合作机制。

(执笔:曾剑光、陈若杨、侯俊军、谢 锐、李昱坤)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17 www.hnzy.gov.cn 湖南政研网 湘ICP备18001534号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承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技术支撑: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