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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湖南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体系

来源:湖南政研网 作者:吉首大学旅游学院、张家界市委改革办联合课题组  时间:2022-11-04 16:39:44

构建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交通运输业、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交通企业、旅游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地位夯实和功能发挥的重要举措。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战略以来,打造“舒适、便捷、安全、智能、绿色、共享”的现代旅游交通系统已成为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重要事项,而构建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则是现代旅游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一、湖南旅游交通发展的基本情况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湖南省综合性、立体式的现代旅游大交通体系已经形成,旅游交通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游客和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旅游交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发展方向和改革思路愈发清晰。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省情和旅游业发展实际,编制《湖南省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规划,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等意见。2020年9月,湖南获批成为全国第一个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拓展省份,为通航旅游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旅游交通体量运量不断壮大,防范意识和抗压能力逐步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24.19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达5909公里、民用汽车保有量达1035万辆,为居民自驾游、散客游等提供了物质基础。“十三五”时期,全省完成综合交通投资约5500亿元,建成由长沙枢纽机场、张家界旅游干线机场以及岳阳、衡阳、怀化、常德、永州、邵阳支线机场构成的运输机场群。从客运量来看,2010年至2019年间,全省铁路、水运和民航客运量整体保持增长趋势,特别是民航客运量从606.05万人增长到1542.2万人,年均增长率达10.94%,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全省交通运输业在风险防范和抗压能力上的巨大进步。

旅游交通网络布局不断完善,出入选择和联程换乘显著增多。长株潭1小时通勤圈加速构建,全省2小时高铁圈、4小时高速圈基本形成,长沙4小时航空经济圈不断拓展,地级市1.5小时车程内基本可享受民航服务,等级景区内索道、环保车、观光电车等交通工具日益多元;以高铁站为重点的市州综合客运枢纽与公路交通、城市交通不断融合,游客和市民的选择更多、进出更便,陆空联接、联程联运、站内换乘等已能实现。2021年开通长沙至炎陵的红色旅游专列、韶山至井冈山的红色旅游铁路专线,全省多向立体、内畅外联的旅游交通网络效应正在显现,“快进漫游”旅游交通网络基本形成。

旅游交通市场主体不断丰富,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各市州均有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交通租赁公司等市场主体,旅游运力和供给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底,张家界市共有14家旅游运输企业,旅游客运车辆1487台,客座位44027个;株洲市共有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4家,车辆112台,旅游包车牌备案数量9818张;岳阳市共有旅游客运公司11家,旅游客运车辆211台。各地旅游交通市场主体总体能诚信、合法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比如,在2021年8月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旅游运输企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为全省抗击疫情、维护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旅游交通设施设备不断升级,执法环境和治理条件全面改善。近年来,全省各市州旅游交通道路、线路、站点、车辆等得到改良和优化,现代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得以广泛运用。“十三五”时期,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相继成立,综合行政执法省级改革全面完成,14个市州和 103个设置执法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全部挂牌;建成“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不安全驾驶行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优先发展城市公交,长沙市、株洲市先后获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张家界、岳阳、湘潭等市的综合行政执法以及株洲市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浏阳市的“路长制”改革等为全省旅游交通治理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湖南旅游交通治理的短板差距

全省旅游交通体系虽较为完备、相对成熟,但旅游交通治理还不系统、不完善、不科学,还没有跟上旅游交通的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发展趋势,亦不能满足“主客共享”的现实需求,现代旅游交通的科技性、体验性和安全性等没有得以充分体现和有效发挥。同时,全省各市州旅游交通治理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制约了全省旅游交通的协调发展。

缺乏现代旅游交通的全面认识,治理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目前全省对现代旅游交通还缺乏正确、全面、科学的认识:一是将“旅游交通体系”等同于“旅游交通治理体系”,弱化了治理的内容和功能,导致问题不聚焦、重点不突出。二是对现代旅游交通的内涵、特点、方式、构成等基本问题把握不到位,导致治理方向偏差、监管缺位。三是对现代旅游交通的最新发展与技术应用等不熟悉,导致治理不全面、成效不突出。

缺乏全域合作共治的顶层设计,治理的协同性和创新性不足。目前全省在全域合作共治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信息不畅通等问题:一是全省还没有指导性的旅游交通治理框架和方案,综合交通治理的法治体系还不完善,对跨区治理还存在忧虑。二是政府和市场在旅游交通治理中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社会参与治理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多头管理现象较为突出。三是治理人员短缺,治理手段还不够丰富,整体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缺乏疏运接驳系统的合理设计,治理的共享性和便捷性不好。目前全省个别地市在疏运接驳系统设计上还存在欠科学、欠合理、欠美观等问题:一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站场的运输方式衔接性较差,枢纽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连接景区的集散性旅游公路通达深度不够、通行能力不足,游客出行不够便利。三是城区公交车始终站、区县汽车站以及景区停车场域等布局混乱、管理失序,旅游客运班线和站点的设置不尽合理,路容景观不美。

缺乏智能交通技术的广泛运用,治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不够。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智能交通技术的运用方面还不够广泛、不够普遍、不够深入:一是在交通运输数据信息平台、公共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力度不够,旅游交通数据量少质差,无法有效满足旅游者出行需求。二是在智能交通设施设备采购、使用等方面的投入不足,旅游交通线路上常规监控系统对旅游活动开展的实质意义较小。三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更新换代较为滞后,部分道路指示标线和交通灯信号的不合理设计人为加剧了交通拥堵。

缺乏绿色安全意识的持续培养,治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不高。目前各地在绿色安全意识的培养方面重视度和持续性不够,风险和隐患较多:一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接受绿色安全意识的培训次数和培养机会较少,绿色与安全尚未深入人心。二是交通运输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主动性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欠缺,行业监管难度较大。三是客运车辆老化严重且卫生状况较差,新能源汽车投放和节能设备使用较少,不少游客和居民反映旅游客运班车既不绿色环保,又不安全可靠。

三、湖南加快构建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要紧抓旅游交通“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智能化、绿色化、共享化”的特点,依据“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以客为本、主客共享”“政府主导、多方共治”等原则,从制度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应急体系、人才体系和组织体系六大方面发力,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交通治理的现代化和综合化。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法治化。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现代旅游交通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旅游交通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制度保障。深化政治巡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交通制度的刚性。二是坚持法治引领。健全旅游交通治理的执法体系,加快相应配套法规制修订。规范旅游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场所、执法装备、执法信息和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三是完善制度体系。省级层面研究出台关于推进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政策文件,各市州研究出台符合地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条例,强化奖惩力度,推动旅游交通治理的制度化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标准化。一是规范主体行为。加强旅游交通线路、载体及市场主体行为治理,严厉整治旅游交通乱象。大力推动叫车服务业务发展,全面升级旅游客运车辆,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和使用,旅游客运班车整体实现“同质化”和“绿色化”。二是深化节点治理。加强交通始终点、中转换乘点等源头和节点治理,树立旅游交通的良好窗口形象。实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拉客拼车、随意喊价、诱骗拒载等非法行为。推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化出行服务,推动区域旅游客运公交化发展。三是推动标准示范。加强旅游交通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组建旅游交通服务公司,配套完善自驾旅游代驾、维修、保养、美容等服务,提供专业精致的车内服务,全面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多元化。一是创新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统一、规范、公开、诚信的旅游交通运输信用环境。强化旅游交通信用管理,完善旅游交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旅游交通市场体系。二是推行社会共治。构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共治体系,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队伍,实现线上、线下多层监管,共同做好旅游交通“安全、有序、和谐”的大文章。三是加快科技赋能。强化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旅游交通治理领域的应用,全面整合交通、旅游、公安、气象等相关行业数据,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全链条、一站式综合旅游交通信息服务,实现旅游管理、产业检测、指挥调度、疫情防控等“一张网”管控。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科学化。一是增强安全意识。将安全发展贯穿于旅游交通各领域各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摸排、辨识、管控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行旅游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强化路网及运输设备安全运行监测,提升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水平。二是提升预判能力。要善于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旅游交通的实时情况、旅游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等,避免通过旅游交通发生全域性的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做好应急管理。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共同制定旅游交通应急预案,提升旅游交通应急保障和救援能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全省紧急交通疏散、救援和避难通道系统,提升旅游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和安全性,强化交通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人才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专业化。一是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人才政策,提高福利待遇,构建包含技术、管理、营销、执法等在内的旅游交通治理综合人才队伍体系,加快交通运输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难题。二是注重人才培养。以职业院校为基础、行业企业为主体,健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旅游交通治理教育体系。完善教育培训、轮岗、挂职等人才培育培养机制,提高旅游交通治理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综合本领。三是强化激励关爱。建立行业联合工会、党员示范车队等,通过举办“最美交通人”“最美驾驶员”等评选,推广好人好事,传播正能量。加强对旅游交通人的关爱管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现代旅游交通建设和治理中来,为全省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增添持续动力。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旅游交通治理的协同化。一是健全组织构架。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现代旅游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治理主体和客体,理顺管理关系。发改、国资、交通、文旅、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统筹推进旅游交通发展和治理工作。二是构建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旅游交通协同治理体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跨部门间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查询透明化,增强交通、旅游等跨部门协调联动效能和行业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完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旅游交通治理重大事项实施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实施跟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对于“疑难杂症”问题,成立工作专班专项处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旅游交通治理问题,切实提升旅游交通治理成效。

(执笔:蔡建刚、张湘辉、宋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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