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强化重点人群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早期发现与综合干预”。为此,应坚持立足高校教育一线、着眼青年发展全局,加快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权责明晰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保障体系,需要在权责划分、协同联动、考核问责上拿出更硬举措、更实办法。
推进《条例》落实,强化刚性约束。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是我国首部省级层面聚焦学生心理健康的地方性法规,为破解协同不力、责任虚化等问题明确了各方权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应大力推进《条例》落实,进一步明确教育、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职责边界,确立专职心理教师配备标准、心理健康经费保障比例、大学生心理危机跨部门联动处置规程等刚性条款,切实将心理健康工作从柔性倡导转化为法定责任。
健全联动机制,聚合治理效能。应建立由相关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形势、协调资源、化解难题。联席会议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汇集高校心理学专家、心理医生、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政策制定和应急处置提供支持。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打通教育系统心理筛查数据与卫健系统诊疗信息之间的壁垒,在严格保护隐私前提下,实现风险人群精准识别与闭环管理。
严格考核督导,传导责任压力。将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专职心理教师配备率等指标纳入教育职责评价体系考核范畴。建立年度督导评估制度,对各高校心理健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评价,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评优评先挂钩。
构建全周期覆盖的服务供给体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应实现重心前移、服务下沉、全周期覆盖,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培育积极心理品质。
制定省级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健部门制定标准,对高校心理健康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场所设施、咨询规范、危机干预流程等核心要素作出统一规定,对不达标高校限期整改、挂牌督办。
贯通“四级”链条,全程无缝衔接。构建面向高校学生的“预防—预警—干预—康复”完整心理服务链条。在预防环节,将心理健康素养测评作为新生入学必查项目,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素质训练。在预警环节,逐步构建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大数据平台,对学业困难、人际孤立、家庭变故等重点群体实施动态监测,按照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在干预环节,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响应网络,确保专业力量及时介入。在康复环节,建立医疗机构与高校之间的康复转介衔接机制,为学生制定包含学业调整、心理支持、生活关怀在内的个性化复学方案。
推动资源下沉,均衡服务覆盖。针对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心理服务能力相对薄弱问题,统筹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片区协作机制,由区域内高水平大学对口帮扶,实现心理咨询、优质课程、专家师资共享。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站,推动服务资源向学生生活社区延伸,打通心理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
夯实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支撑。应从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环节综合施策,打造规模适配、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心理健康工作队伍。
扩大培养规模,创新用人机制。支持师范院校、医学院校扩大应用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专业的招生培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定向培养心理健康教育专门人才;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和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临床实习基地,强化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引入专业机构参与高校心理健康服务供给。建立高校教师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推动心理医生定期到高校坐诊、高校心理教师定期赴医院进修见习。
畅通发展通道,激发内生动力。将高校专职心理教师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序列管理,设立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和专项科研课题,支持专职教师聚焦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危机干预技术、咨询方法创新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对工作成效显著者,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培训进修中予以重点考虑,让专业人才有盼头、有干劲。
推进全员培训,提升育人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纳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在职研修的必修模块,规定每位教师每年完成一定学时的专题培训。实施“辅导员心理育人能力提升计划”,确保学生工作骨干具备心理危机识别、初步干预和科学转介的基本能力。建立省级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深入高校开展案例督导、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持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作者系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心理中心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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