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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6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3-10-17 10:40:01

湖南日报10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刘笑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湖南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其中,株洲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何剑波在担任株洲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株洲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某公司低价购地、享受优惠政策提供帮助,事后接受该公司无风险的固定回报机会,通过以妹夫徐某某名义入股方式接受该公司所送287.1万元。何剑波在担任株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安排妻子喻某某以朋友孙某某名义投资50万元购买某企业股份;安排妻子以外甥徐某名义投资200万元购买某企业股份;上述股权至何剑波案发时尚未分红。

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期间,向管理服务对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万元,违规获利63万元。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期间,通过胞弟李某某、司机曹某某先后独自或与他人合伙承揽某棚户区改造、某文体广场等5个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在上述项目中出资260万元,违规获利225万元。

此外,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君来,原湖南银保监局郴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建华,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新樵,祁东县融媒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周军均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受到相应处理。

省纪委监委强调,以上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寸步不让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割除腐败毒瘤、一刻不停推进专项整治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坚持做到规范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领导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友“打牌子”“提篮子”提供帮助、领导干部及子女之间互相请托办事等行为,敢于亮剑、主动出击,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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