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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课题组: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来源:湖南政研网 作者:湖南大学课题组  时间:2023-12-26 16:04:52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保护和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湖南科教资源丰富、创新人才集聚,拥有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潜力巨大,近年来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上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1175.3亿元,从全国第12位进位至第9;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4万家,保持全国前10;科技型中小企业近2万家,从全国第11进位至第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速,突破1.1万亿元;区域创新综合实力全国排名由第12位跃升至第8位。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率,本课题组深入分析了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一、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科技创新有效供给不足。一是科研投入强度不高。2022年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仅为2.41%、居全国第9位。二是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一些成果缺乏中试验证和市场检验,难以达到产业化的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原创性、前沿性、战略性重大科研成果不多,既限制了科技创新水平和贡献度,又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能力发展。三是专利质量不高。专利申请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但“午睡专利”现象明显,既无创新又无效率。四是科研人员合作积极性不高。现有评价体系更倾向于鼓励作能独立完成的“快”成果,而不是与他人合作做“好”成果,导致科研人员之间存在信息孤岛、资源浪费、重复劳动等现象,同时成果转化链条各主体激励不均衡,对提供转化服务人员激励不足。

第二,科技成果有效需求错位。一是需求不明确。多数中小型企业对自身的发展方向、市场定位、竞争优势等缺乏清晰认识,不了解行业内技术发展趋势和技术需求痛点,难以提出具体明确的技术需求。二是需求不精准。部分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依赖度不高,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对自身技术需求缺乏深入分析和梳理,难以进行有效匹配。三是需求不持续。企业缺乏长期稳定需求计划和投入保障,导致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连续性和效率。

第三,转化渠道中端堵塞。一是评价筛选不规范。缺乏统一权威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机构,专门的投入渠道和机制,以及专门的投入管理和监督,导致评价标准和方法不一致,评价结果不公正、不透明、不可信,影响成果转化的顺畅和公平。二是中试熟化不完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中试基地和服务机构,无法为科技成果提供全流程、高效率、低成本的中试熟化服务。同时在中试环境、设备、人才、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信息获取和沟通渠道,难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三是投融资渠道不畅通。缺乏针对中试阶段的投融资政策和机制,导致科技成果在这一阶段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由于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市场投资者对此也缺乏兴趣和信心,难以形成有效的投融资需求和供给。

二、湖南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方向

总体目标是到2028年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一是明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短期目标(2024-2025年)。建立统一权威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和体系,实现科技成果评价结果的公开公示和信息共享。建设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中试基地和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高效率、低成本的中试熟化服务。出台中试阶段投融资政策和指导意见,设立专项资金和风险补偿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制度,增加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收益权益和话语权益。

二是明确以提升效率质量为重点的中期目标(2026-2027年)。提高科技成果评价专业性、标准性、规范性,提高评价结果的公正性、透明性、可信性。提升中试基地和服务平台的水平和能力,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转化投融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和渠道,形成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科研人员从事重大战略需求、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方向等领域的研究,并将其纳入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奖励表彰等方面的考核范围。

三是明确以形成新格局为重点的长期目标(2028年)。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平台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和品牌。实现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顺畅流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价值,提升全省在国内外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合作中的影响力、竞争力。

三、加快推动湖南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制度结构和方式,制定转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明确转化目标和任务,规范转化流程和标准,保障转化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内外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趋势和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自身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行“两个70%”的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占比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成果持有单位最多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额度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鼓励科技人才以专利、技术、知识等创新要素投资入股。

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先行先试。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基础、以人才为核心,优化科技创新的供给需求结构和方式,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质量和效率。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湖南区域中心,打造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示范区。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服务体系,实现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本市场服务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平台企业上市融资,拓宽其融资渠道和方式。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是构建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的新机制。发挥政府科研投入撬动作用、支撑作用和包容作用,出台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公共服务。激发企业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引领作用,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建立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科技创新的投融资环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和风险分担。

四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平台企业。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示范基地等载体,积极提供孵化、培育、发展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创新型平台企业发展,鼓励开展跨界融合、开放协作、共享共赢等创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平台品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平台企业的培训指导,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平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在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和赔偿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和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培育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交易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等要素有效对接,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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