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构编制工作要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娄底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委编委“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相关文件要求,于2023年出台财政供养人员联合管控“15条措施”,配套完善“1+N”政策体系,以“四减一增”硬措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助推财政供养支出只减不增。2023年,全市减少编内人员824名,减少编外人员983名,预计可减少“人头费”开支经费2.26亿元。
一、机构数量只减不增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系统排查党政系统体制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严防机构叠床架屋,加重财政负担。坚持“撤一建一”,限额管控现有行政机构数量,一般不新增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坚持“撤多建一”,新设事业机构按“撤多建一”整合设置,统筹撤并“小散弱”或职能萎缩的事业机构,不新设能通过社会服务实现目标的事业机构;整合娄底经开区和万宝新区,实现“一区多园”,两区合并后减少内设机构7个、事业单位1个。坚持“见一撤一”,对“僵尸机构”“空壳机构”和违规设立的机构等,发现一个撤销一个,避免宝贵的机构编制资源闲置、浪费。坚持“三个下沉”,积极探索“扁平化”“集约化”管理模式,推动城市管理与建设等有关职能从市到区下沉,“三农”领域有关职能从县到乡下沉,综合执法领域有关职能“应下尽下”“能下尽下”,有效解决因职能重叠交叉、相互嵌套等造成的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坚决破除编制“部门化”“地区化”“终身制”等思想观念陈旧僵化之“冰”,通过“收多放少、保证重点”,全面盘活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核减冗余编制,按照“据需设岗、按岗定编、照编配人”的原则,科学确定各单位所需岗位数量和人员力量,紧盯重点单位“拧毛巾、挤水分”,以绩效评估结果为依据,对职能弱化萎缩或职能下放的行政机构、撤并整合的事业机构、“吃空饷”“人浮于事”问题严重的单位,相应核减或收回空余编制。保障重点需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坚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收回的空余编制,重点用在全面加强党对重要领域、重要行业、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重点用在娄底打造中部地区“材料谷”发展大局,重点用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以编制资源带动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资源集中,为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优化编制供给,新设机构的新增编制需求,原则上以编随事走划转、内部调剂、充分挖潜等方式解决;从职能弱化、人员富足或超编单位遴选人员,补充人员不足单位,收回编制400余名;建立“编制银行”,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满编单位确有引才需要的,评估通过后可向“编制银行”贷用周转编制、空编即还。近三年以来,共下达周转编制1300名,累计下达人才专户编制计划619名。
三、编内人员只减不增
强化统一管理,全面实行编制使用核准和空编预留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申报用编的类别、数量和岗位。用计划压减规模,对各单位按退编数量的80%核定其用编计划,另外20%全市统筹、提级管理;各级各部门均预留一定数量空编,用于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引进人才等,有效防止因超编满编运行导致的阶段性用编矛盾。用计划调优结构,通过用编计划明确用编类型、进人渠道、岗位设置等,推动编内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不断优化;深入开展“走找想促”调研活动,立足当前,科学研判未来5-10年内娄底经济社会、中小学生生源变化、群众健康需求和老龄化等发展趋势,提前规划中心大局工作以及教育、卫生、健康、养老领域的用编计划。用计划提升效能,对虽有空编但职能弱化萎缩,或编外人员数量超出实际需求,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不批准使用编制计划,精准有力纠治超编满编运行、“人浮于事”、聘用编外人员和购买社会服务随意性大等问题。
四、编外人员只减不增
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坚持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一并管控,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实行员额核准制度,编办从严从紧核定有关单位的编外人员员额,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问题的,需求论证不充分的,未规范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不予核定使用编外人员;未经核定编外人员员额的单位,一律不准聘用编外人员。健全聘用管理机制,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统一由其主管部门申报,由编办审核批准计划,由人社部门监督招聘程序,由财政部门审核工资;人社、财政部门分工种、分岗位明确编外人员薪酬空间;用人单位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数量、使用期限、聘用岗位、使用方式、工资待遇等。清理规范编外存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岗位分布、用工形式、工作年限、经费来源及支出等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续聘条件;对各单位超出核定员额之外的编外人员实施5年过渡期,依法依规分步清理规范,推动现有编外人员总量只减不增、逐年递减到合理范围。
五、管控力度只增不减
实行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全链条”多部门联合管控工作机制,变“流水办理、各管一环”为“融合推进、并行监管”,做到“无缝对接”。增强法治意识,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执行等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以“流动课堂”方式到各单位党委(党组)宣传解读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督促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能、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增强管控合力,健全联动机制,明确编办把好总量控制和资源调剂关,组织、人社部门把好人员录聘和晋升交流关,财政部门把好财政预算关;建立联控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线上联合审批机制,推动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坚持定期会商、数据共享。增强监督力度,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督查重点范围,纪检监察、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综合运用约谈告诫、问题纠正、通报诫勉等手段强化警示作用,2023年以来,全市通报典型案例7个、约谈37名相关人员,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作者为娄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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