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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孟亮:以绿色金融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孟亮  时间:2025-10-20 09:47:22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新活力。目前,我国农业绿色转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在多地县域形成示范效应。然而,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的融资压力依然存在,政策协同不足、服务韧性薄弱、产品创新滞后等问题制约着绿色金融与乡村绿色产业的深度融合。破解这些困境,需要政府支持、银行运作、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以绿色金融活水激活乡村产业振兴新动能。

构建协同政策体系,提升绿色金融准入效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政府应明确界定相关绿色经济活动类型,确定绿色金融支持方向与重点。同时构建符合乡村绿色金融特征的法律体系,通过统计、监测和评估绿色金融服务情况,为银行获得财税支持提供依据,增强政策协同性。当前,一些银行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多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操作体系不完善,缺乏综合衡量标准,内部效率提升和流程优化不足,导致服务成本高。鉴于此,银行应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金融纳入战略目标,设立“三农”绿色金融委员会,制定详细投资方向和用途。应加快落实今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内部流程,加强成本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一些乡村中小银行缺乏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网点和专业人才,致使绿色金融产品在乡村推广受限。应加强基础网点建设,培养与引进专业人才,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深耕地方经济,精准服务当地绿色产业,提高绿色金融产品在乡村的可及性。

健全补偿与识别机制,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因利率补贴及差异化支持政策力度有限,一些涉农绿色项目正外部效应难以变现,银行成本上升、利差收窄。为此,根据去年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可采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措施降低绿色金融服务成本,利用差别准备金等工具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项目,提高银行积极性。由于生产工艺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特殊,银行难以识别农业产品绿色属性,且农业经营主体缺乏“绿色”证据,导致金融服务操作性和效率降低,投资项目收益不确定性高,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难度。银行应利用数字化技术收集市场和个人信用数据,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提升对绿色项目的识别能力。同时,借鉴《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融资模式,降低项目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推进创新与标准建设,激发绿色金融发展活力。一些银行对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意识不强,乡村产业相关产品种类少、服务模式单一,难以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银行应以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为导向,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开发基于物权的小额信用贷、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等特色产品,探索投贷联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新模式。绿色金融产品标准源于绿色产业认证体系,但“三农”领域绿色项目缺乏初始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且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资质参差不齐,阻碍了融资需求挖掘。应推动金融系统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规范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提高数据质量和评估准确性。此外,银行支持对象通常以农业企业为主,金融服务在农业产业链上下游辐射范围有限。应鼓励银行拓展服务范围,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覆盖农业产业链更多环节,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开发与服务创新。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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